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辽建[2007]3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推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将其做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于2月25日前将名单报市建委建筑安全处。同时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施工企业推行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加强对该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推广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重要性,推广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是创新建筑安全管理的具体举措,也是建设主管部门考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各施工企业,尤其是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施工企业应积极响应推广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工作,按要求配备、安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真实有效。
附件:1、辽宁省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辽建[2007]355号)
2、辽宁省建设厅企业办理软件须知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辽宁省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辽建[2007]355号)
辽建[2007]355号
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
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创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2003-2008年全国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和机械设备管理及安全事故上报等12个子系统。该系统将实现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各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与企业之间进行电子化办公,为企业网上申报提供便捷服务。
二、使用对象
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对象为全省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建筑施工企业。该系统投入使用后,首先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上报工作,以后逐步过渡到网上业务申报。
三、有关要求
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均要配备、安装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信息的录入及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准确、真实、及时、有效。
推广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创新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具体举措,该系统的使用将作为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该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该系统使用情况作为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对信息记录不准确和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等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联 系 人:赵建国
联系电话:024-23448699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打字:张 静 校对:杨玉生 (共印100份)
附件:2、辽宁省建设厅企业办理软件须知
企业办理软件须知
一、 有关事宜由辽宁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负责解释
辽宁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
行政依据:辽建发 [2007] 355号《关于推广使用辽宁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联系电话:024-23448699
二、汇款信息
凡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新办的企业,应首先购买网上申报软件,并在指定期限内将软件费用一次性汇入软件开发单位。
单位名称: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
帐 号:401622419708091
汇款金额:人民币1,800.00元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2号星海旺座503室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39795828
传 真:0411-39795882
三、交款单位应提供的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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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须与汇款单位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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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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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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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在税务局登记的15位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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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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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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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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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开票信息请于汇款之日起3日内传真到0411-39795882或通过fp @dl-hy.com发送邮件。大连华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缴款单位开票信息后,负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软件光盘(含视频帮助)、密钥、使用指南一同按批次交付各市管理部门,由各市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发放。
四、技术支持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19号甲2楼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延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6285895
网上答疑:http://www.jsaq.net.cn/bbs/
辽宁省建设厅质量安全处
2008年1月18日